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公开考核招聘
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
因工作需要,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。根据省、市组织、人事部门有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文件精神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对象及条件
(一)招聘对象
国家任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学历。
(二)招聘条件
1、具有中国国籍、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;
2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社会主义;
3、遵纪守法、品行端正、身体健康、具有爱岗敬业、乐于奉献的精神;
4、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、专业和年龄等要求。
二、招聘单位、职位、人数及相关要求
泉州市水产技术站工作人员1名,泉州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2名,各职位相关要求见《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》(附表1)。
三、报名时间、地点及相关材料
(一)报名时间:2008年4月1 日至4月15日,上午8:30--11:30,下午14:30--17:30。
(二)报名地点: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办公室(泉州义全街2号市海洋与渔业局办公楼3楼),联系电话:0595-22284797。
(三)报名时应携带的材料:
1、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(或户口簿)、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以及报到证或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》原件及复印件;
2、在职干部应聘时应提供学历(学位)证书、身份证(或户口簿)和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,以及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有关证明;
3、提供《招聘报名登记表》(附表2)2份。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《招聘报名登记表》;
4、提供近期1寸免冠正面像片3张。
四、考核录用程序
(一)核领导小组。市海洋与渔业局成立考核招聘领导小组,领导小组邀请纪检监察、人事部门人员参加并进行监督。
(二)考核。领导小组采用调阅档案、谈话等形式,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的德才表现分别进行考核。
(三)确定初步人选。考核工作结束后,经考核领导小组研究,按1比1确定拟聘用人选。
(四)体检。通知拟聘用人选到指定医院体检。如果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情况,由考核领导小组另行确定拟聘用补充人选,并通知其及时到指定医院体检。体检标准执行2005年人事部、卫生部印发的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,另有限制的在《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》中说明。
(五)决定聘用人选。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,由考核领导小组报局党组研究,最终确定聘用人选并通知相关人员。
(六)办理聘用手续。按人事、编制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,办理考核聘用手续。
五、其他事项
(一)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。
(二)应聘人员若不能按要求提供报名所需资料、或者有弄虚作假行为者,一律取消应聘资格。
(三)聘的相关信息在泉州人事网(www.qzrs.gov.cn)和泉州海洋与渔业信息网(www.qzsc.com/news/index.asp)上公告。
(四年龄等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,截止时间为2008年7月31日。
(五)公告由市海洋与渔业局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附件1: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
附件2: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